记者陈鹏
前中国证监会主席、中国金融40人论坛高级研究员肖钢(Xiao Gang)近日表示,2017年以来针对影子银行的一系列金融监管政策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也加剧了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他建议,应延长《资本管理新条例》规定的过渡期,并抓住整顿影子银行的步伐和力度。
2018年4月27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指引》(以下简称《资产管理新规定》),全面梳理和规范资产管理业务,重点针对资产管理业务多层套现、杠杆不清、套汇严重、投机频繁等问题制定统一的标准规范,涉及资产管理产品近10亿元。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意见》将过渡期从2019年6月底延长至2020年底。
肖钢在2019年京山报告中指出,2017年至2018年,影子银行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未贴现票据减少了6.5万亿元,银行信贷增加了2.9万亿元。两者的结合导致实体经济融资规模净减3.6万亿元,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急剧恶化,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大幅下降,进而导致股票质押风险和债券违约率居高不下。
银行贷款和债券发行更青睐评级较高、风险较低的国有企业和政府平台,加剧了民营企业融资困难、融资成本高以及金融市场不稳定的问题肖钢周日在由中国金融40论坛主办的2019京山报告发布会上表示。
"要分析中国的影子银行,我们应该把这两个方面放在一起看."他说,一方面,影子银行确实会产生许多风险,包括资源错配风险、资本闲置风险、期限错配风险和刚性支付风险。但另一方面,影子银行也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弥补了正规金融服务的不足。
“新的《资本监管条例》规定过渡期为2020年。然而,目前似乎压力很大,商业银行缺乏足够的资本,一些非标准产品难以转换为标准,还有一些宏观影响需要充分考虑。建议适当延长整改过渡期。”小刚说。
他还指出,由于新的资本管理法规对股权投资和风险资本造成了巨大影响,原本通过理财资金错配和资金结构性配置从银行流入私募股权市场的资金被切断。监管机构应考虑设计制度安排,允许风险偏好高、投资期限长、风险承受能力强的投资者通过净值产品投资股票投资基金和风险资本基金,以增加长期资本供应。同时,管理资产的金融机构应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和信用风险管理,完善风险补偿机制,逐步提高风险拨备水平,加强资产组合的风险监控。